首页

索 引 号:    012947461/2018-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重点工作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4-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江北新区发布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规划
文  号:     关 键 词:    江北新区 规划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江北新区发布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规划

  4月3日,江北新区管委会携手江苏省法学智库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同发布《南京江北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8-2020年)》。市委常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罗群、江苏省法制办副主任马太建出席会议,江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潺嵋主持会议。该《实施规划》作为江北新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将为新时代法治新区建设乃至法治中国建设探索出一条有特色、可操作、能复制的新路径。

  会上,省法制办副主任马太建指出江北新区制定和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符合国家决策和战略部署,符合“法治江苏”的建设要求,其经验与道路探索值得肯定。

  市委常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罗群强调,作为全国第十三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不仅肩负着中央“三区一平台”建设的战略重托,还是目前唯一被国务院明确要求坚持“法治先行”的国家级新区。之前江北新区在推动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仲裁院设立,启动法律服务园区、组建法律顾问专家库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实施规划》正是江北新区坚持“法治先行”,回应国家期待,深入开展新区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的重大法治举措。《实施规划》的正式发布,明确了江北新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体现了江北新区在法治领域的创新思维与探索实践,各部局、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按《规划》制定内容执行落实,将不仅有力推动法治新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更为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后盾,对让法治创新真正成为国家级新区改革发展核心竞争力、让国家级新区改革发展始终处于法治轨道之内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教授在会上表示,江北新区管委会携手第三方智库、借助“外脑”编制完成规划。这一创新举措值得各级政府机关推广和倡导。现代化研究院今后还将长期关注、支持新区法治建设。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党委书记眭鸿明教授受委托在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实施规划》并作主旨演讲。他提出编制《实施规划》、深入推进江北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命题是“江北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江北新区的时空方位、政治站位、战略地位所具的特殊性,是江北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编制的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规划》以把握新区定位、凸显江北特色、先行先试、创新制度为指导方针,以对直管区、共建区、协调区分类指导为原则,在理论研究、实际调研、汇总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其基本理念是以增进人民福祉为使命初心,以共建共治为目标格局,以法治先行先试为推进抓手,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实施路径,以开放合作互动为运行机制,以绿色网络法治为思维特征,以党的坚强领导为根本保障。

  会后,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陈宇和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吴欢,就法治建设领域中涉及新区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群众切身利益及关注的问题回答了中央及省市多家媒体记者的提问。

   

 

  

  

  

  拓展阅读:

  《实施规划》的框架体系及特色亮点

  《实施规划》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对江北新区2018-2020年间法治政府建设展开规划设计,从十个方面展开,并将其明确为50条具体建设要求:

  1、明确总体要求,十九大以来最新中央精神被写入指导思想,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结合新区实际量化为主要目标,突出法治政府建设与共享共治型政府、生态友好型政府、开放合作型政府建设结合的基本原则;

  2、界定机构职能,理顺行权边界、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法治化水平;

  3、推进政府职能履行,明确行政管理权责边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大法治市场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4、完善行政制度体系,主要为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发、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和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促进新区法治先行先试的制度化提升;

  5、严格决策程序,贯彻国务院“规划先行”要求,坚持重大决策于法有据、加强决策规划备案审查、确保决策程序严格遵守、推动决策流程高效运转和确保决策责任严格落实;

  6、规范执法,主要为建立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数据执法保障系统、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7、强化行政权制约与监督,主要为健全行政权制约与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强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8、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主要为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9、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主要为明确尊法守法用人导向、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法治思维保障绿色发展、运用互联网思维助力法治建设;

  10、加强党的领导与组织保障,主要为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实施规划》附件部分进一步将规划正文十个方面的50项具体建设要求落实为100项重点建设任务,并逐一确定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主要成果形式,为切实建设法治政府确定具体实施路线。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